一、提名方式
教育部奖分为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
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原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可由学校统一提名;
两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青年科学奖只能由专家或组织提名。请有意走专家提名渠道的老师提前联系提名专家,并于3月14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 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原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 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7.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其他
1.申报文件于3月25日前提交科技处。
2.拟提名的完成人请与科技处赵芳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65033827 地址:明远楼335.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