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揭榜制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4年9月3日,云南省委科技委办公室发布了《云南省首批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发榜通知》,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按照《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经商行业主管部门、需求征集、咨询论证等流程,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云南省科技厅已发布一批正式明确研究内容、预期指标、发榜单位等内容的揭榜制项目名单。现面向国内外征集揭榜团队,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榜项目及发榜单位 

      本次发榜有“云南特色植物天然产物小分子高通量分析及AI辅助药物快速筛选关键技术”、“天然橡胶机械化低成本智能高效割胶与初处理关键技术”、“核桃机械化智能化高效采摘、剥壳与去包衣关键技术”、“杞麓湖流域污染控制与有机质去除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森林火灾快速应急处置关键技术”、“数字孪生重大泥石流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应用”、“磷石膏源头无害化-矿山生态修复应用成套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等多个项目。

    二、揭榜要求

    (一)揭榜方

      揭榜方应是国内外具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多个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等,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揭榜团队负责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3年内无违背科研诚信的记录及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

      3.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发榜方进行转移转化。

      4.发榜方及其子母公司不得作为揭榜方。

    (二)其他要求

      1.揭榜方、发榜方在技术攻关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

      2.揭榜项目可行性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对应项目需求表中的研究内容。

      3.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无需归口管理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由揭榜方对揭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4.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要明确约定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分配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附件提交。

      5.项目可行性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是涉密内容需脱密后提交。

    (三)研究内容,预期技术、经济、社会效益指标

    (对应项目需求表)。

    三、揭榜流程

    (一)揭榜洽谈。有意向的揭榜方根据本次项目需求内容填报《揭榜意向表》(详见揭榜意向表),与发榜方对接洽谈,共同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共商合理技术解决方案,研究编制科技揭榜制项目可行性方案(详见云南省“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

    (二)方案论证。省科技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同一项榜单需求有多个揭榜方揭榜的,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根据评审论证意见商发榜方择优定榜。发榜方、确定中榜的揭榜方按有关规定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实施方案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等4个方面进行论证,审核科技经费投入情况,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中榜公告。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省科技厅将及时发布中榜公告。

    四、工作安排:

    (一)请计划申报的各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4月3日前与科技处取得联系。

    (二)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材料情况,组织专家研究后集中报云南省科技厅,最终申报结果以省科技厅公示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 0871-65940186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