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科学技术处关于申报教育部2015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6 浏览次数:

    科学技术处关于申报教育部2015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来源:发文时间:2015-07-06
     
    各院、各单位: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由于今年新颁布《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且申报系统和申报内容有较大变化,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前仔细阅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151号)、2015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有关通知、具体要求及推荐工作手册(详见附件);
    2.申报奖励类别分为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技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3.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要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获取成果登记号。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成果登记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731日。  
    4. 2015年7月1后可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填写推荐书(需提前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获取推荐号和校验码);
    5. 各项目申报者于2015720日前将申报的公示材料交科技处(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代表性成果、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贡献等),学校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申报。
    6. 电子版推荐材料最终网络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812日;
    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813日,需提交推荐书一式3套(含2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7. 所有成果期限要求实际应用2年以上(自然科学奖主要论著必须是2013920日以前公开发表);
    8.直报国家奖项目成果的时间要求为2013131日前。
    9.所有申报项目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必须经有正式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
     
    特别注意:由于申报准备时间大部分在暑假期间,为便于沟通,请拟申报者务必于2015710日前与科技处联系确认申报事项。
     
    联系人:吴老师 /陶老师     话:65033827
    电子邮箱:wqwu@ynu.edu.cn/qstao@ynu.edu.cn或办公网账号
     
    附件:1.教育部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知
             2.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4. 201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处                    
       2015年7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