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19 浏览次数:

    科技处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文时间:2016-02-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7号)(链接: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2/t20160214_124104.htm),今年启动实施“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 “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 “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智能农机装备”等9个重点专项申报工作。
    请相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我校组织申报提交至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组织推荐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预申报书,并提交相关电子及纸质材料至科技部,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智能农机装备”等5个重点专项申报人填报《项目征集信息表》(附件1)。科技处组织提交项目征集信息表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对收集到的项目进行咨询,挑选具有竞争力的项目进一步整合,省科技厅将后续通知进入遴选的申报人填写相关材料。
    2、申报“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等4个重点专项申报人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科技处组织提交预申报书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进入网络填报程序,后续程序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申报人于2016225日前,将申报“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等5个重点专项《项目征集信息表》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申报“纳米科技”等4个重点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申报书》一式3份(含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
     
         联 系 人:唐运璇       点:明远楼337
      联系电话:65031411   电子邮件:yxtang@ynu.edu.cn
     
     附件:1、项目征集信息表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申报书

                                        科技处
                                     201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