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文时间:2016-09-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研究生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6〕32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和研究生项目资助额度为:
1.资助性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项;研究期限二年。
2.研究生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项。研究期限一年。
二、申报名额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和研究生项目采取“学校限额上报、学校评审推荐、教育厅备案立项”的方式管理。本年度我校获资助理工农医类资助性项目15项;研究生项目8项。
三、申报条件
1.资助性项目:
(1)申报者为我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
(2)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3) 在同等条件下,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4)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5)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
2.研究生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申请时须有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 项目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2)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科研人员;
(3) 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4) 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参与他人主持的项目累计达2项者。
(5)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申报名额及评审方式
资助性项目和研究生项目,学院(研究院)不限额申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推荐,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申报方式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完善相应签字/盖章后,附上电子版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10月9日前将本单位申请材料收齐,报送学校科技处,并附本单位的《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
联系人:何晓丽 地点:明远楼337办公室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申请评审书
2.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
3. 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