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项目申请相关事项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请书填报
2026年度所有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不接受离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所需各种附件材料一并扫描上传。
2026年度将继续试点开展分类申请分类评审,科学问题属性由4类变为2类,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基金委指南要求认真选择填写“科学问题属性”一栏。
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正文模板及预算说明书模板均有变化,项目负责人必须从系统下载最新模板填写。
二、 申请书接收
(一) 初稿
各学院须在2026年2月28日17时前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初稿的预评审及形式审查工作。
具体安排要求请依照学校科技工作推进会及相关通知执行。
(二) 终稿
科技处接收申请书最终稿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3月15至20日为科技处进行申请材料整理、行文并报送基金委的时间,此时间段内线上线下均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申请书,请各二级单位及申请人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2026年3月15日以前,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须于系统内在线审核提交完本单位申请书,并将学院最终审核确认的申报清单(由系统导出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技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提交;形式审查明细表(由单位留底备查)。
三、 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 关于申请书填报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办法,熟悉相关要求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填报申请书前,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及时更新(特别是所在院系所、职称、个人联系方式),院系所统一按照系统中的标准名称选择。
(二)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户信息
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准确,正式填报申请书之前,请务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个人信息界面维护个人基本信息。
如申请人为第一次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未曾注册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的人员,可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申请表》(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栏目),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方可注册;
如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且在原单位申请过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则原账号登录即可,登录后在个人信息界面维护个人基本信息;
如忘记密码,可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界面“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相关信息。
(三) 关于经费预算
申请书预算表将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 。 包干制项目类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项项目(科技管理专项),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
预算制项目类型:预算科目由9个变为3个,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各科目预算要求认真填写,经费费预算额度参照各科学部近年来平均资助额度填写。
间接费用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根据申报的直接经费自动生成,申请人填报经费预算时无需填写。
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单位承担的具体任务,并在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书中明确需要划拨合作单位的经费数或比例,签订合作协议。
(四) 关于申请书提交
申请人在线填写完成后不需提交即可生成PDF格式申请书初稿(水印为“(草稿)请于提交后重新下载PDF正式稿”),打印该初稿交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用于校内预评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申请人根据校内预评审结果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申请书接收时间要求(见前文)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五) 关于学术纠纷与学术不端
申请人及参与人均须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人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填写申请书时应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申请书中所填内容杜绝弄虚作假,申请内容没有学术纠纷,申请人应确保本人及主要参与者身份、学历和职称等与学校人事档案一致。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 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 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六) 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参与的,均视为有合作单位,必须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特别注意:合作单位为昆明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合作单位公章均须盖“昆明医科大学”公章),除特别说明外同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之前应参照《指南》对自己和参与人分别做好限项检查,在确保申请人和参与人员不超项方可申请。
凡是在职博士申请,不论职称高低,均需按要求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博士学位且非高级职称的还需附专家推荐信。
为了加速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的成长,加快人才年轻化的趋势,进一步扩大优秀青年人才的遴选范围,参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政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列入限项范围。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指南》和《通告》。
四、 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2026年2月28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申请书初稿的形审、预评审工作。各二级单位认真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所有申请书填报内容的专业性和真实性进行预评审,同时对申请人和参与人的资格、职称、学历等自然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请各二级单位和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按时提交申请书,不按时提交申请给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未经院、校两级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基金委不予受理。
材料接收地点:明远楼337
联系人:阮老师
E-mail:kycz@ynu.edu.cn
联系电话:0871- 65033825
科学技术处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