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
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理工科学院、研究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教师类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包括“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三个定位专项和一般项目”。申报专项项目时,请在申请书封面进行选择。
(一)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资助额度为4万元/项,研究期限2年。
(二)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三个定位专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研究期限2年。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
1.申报者在申报当年,年龄不得超过36周岁,即出生时间应在1989年12月及以后;
2.申报者为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3.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且申报者不能为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含所主持项目终止)人员,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2项。(对于办理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
4.申报项目研究内容未受到其他各级各类课题资助;
5.课题负责人必须直接主持并组织该项目的研究工作,对项目研究过程及项目的完成全面负责,成果需明确量化且可考核,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SCI一区论文一篇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SCI二区论文两篇及以上;
(3)授权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
项目结项时若达不到考核指标要求,将收回所拨付经费。
(二)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三个定位专项、一般项目:
1.申报者为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优先支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教师申报;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且申报者不能为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含所主持项目终止)人员,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2项。(对于办理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
3.申报项目研究内容未受到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资助;
4.课题负责人必须直接主持并组织该项目的研究工作,对项目研究过程及项目的完成全面负责,成果需明确量化且可考核,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SCI二区论文一篇及以上;
(2)授权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
项目结项时若达不到考核指标要求,将收回所拨付经费。
三、申报推荐及评审
由各学院(研究院)不限额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申报方式
申请者根据教育厅文件及学校要求,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1)。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完善相应签字/盖章后,附上电子版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5年11月6日前将本单位材料收齐(不接收个人提交),并附本单位的《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校科技处,申请评审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1908999076@qq.com 。
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65940656
地 点:呈贡校区明远楼331办公室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2.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