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云南大学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 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该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 每所高校推荐项目不多过1个

    2. 第八届科技委员会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目,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3. 推荐人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在“推荐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云南大学科技处,由科技处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进行申报,并将《推荐表》与其他材料一同报送云南省教育厅。

    4. 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5. 学校对被推荐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推荐项目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至云南省教育厅。被确定推荐为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项目,需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安排

    1. 请各院所将《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推荐表》(一式1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10月15日中午12点前报送到科技处335室。

    2. 在2021年11月10日-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21年12月3日24时前经教育部科技委委员推荐,按申报条件和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系 人:赵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6503 3827


    附件: 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3.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云南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