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已生成2020年度《结题报告》,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注意事项

    1、相关项目负责人(附件1)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决算截至时间为20201231日,20201231日以后发生的各类支出计入下一年度。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4、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电子版结题报告的填报

    1、即日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撰写提纲填报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勿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请勿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20212-3月为2021年项目申请工作集中处理期,请2020年度应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1120日前完成结题报告在线提交。提交后请密切关注报告审核状态以及本人预留E-mail,如有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意见和邮件通知及时修改后再提交。

    4请项目负责人先去财务处审核经费决算(决算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65939035),按照决算结果进入ISIS系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并将财务审核通过后的的经费决算表盖财务章后交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确认,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于ISIS系统内对本单位提交的结题报告进行审核通过后,科技处再做下一步审核。

    5、基金委拟对结题时经费结余≥50%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单独上传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经费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三、纸质版结题报告的报送

    1、纸质材料待电子版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学院上交(A4双面打印,原件,不含附件)。纸质版结题报告需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处负责人公章由院系及项目负责人自行安排加盖,提交纸质材料时请一并提交云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支出申请表。

    2、项目负责人须确保所提交的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财务联系人:董老师(0871-65939035) 办公地点:明远楼142         冯老师(0871-65934343) 办公地点:明远楼337

    科技处联系人:阮老师(0871-65033825) 办公地点:明远楼337

     

    附件1 云南大学2020年度NSFC结题项目清单(单独发送)

    附件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说明书(模板)

    附件3 经费台账(归集表)编制对应规则

    附件4 云南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支出申请表

    附件5 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知识辅导(决算篇)

    科学技术处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