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通知,2018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国内申请者资格要求:

    (1)“春晖计划”项目申报者为与国外合作者签订了合作协议的校内教师。

    (2)申请者在完成上个项目执行期后(执行期2年),方可再次申请项目。

    (3)申请者专业类别、申请项目研究方向应与国外合作者专业方向相符。

    2、国外合作者资格要求:

    (1)国外合作者原则上应是在2017年度经教育部“春晖计划”渠道来我校进行短期访问交流,并与申请者签订正式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海外华人学者。

    (2)合作者专业方向应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相符。

    (3)合作者在同一所高校最多与3名国内申请者签署合作协议,在不同高校最多与5名国内申请者签署合作协议。

    二、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表格部分的内容填写完整,信息真实、准确。

    2、合作者简介以科研成果为重点介绍内容。

    3、附件协议书须为原件,且加盖了我校公章。

    4、关于“春晖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及项目实施细则更详细的内容请访问教育部网站:

    “春晖计划”专项经费管理规定: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51/201001/xxgk_77986.html

    教育部“春晖计划”实施细则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51/201001/xxgk_77983.html

    三、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16:00止。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申报人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请按时间节点要求统一将本单位“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至kycz@y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65033825

    E-mail: kycz@ynu.edu.cn               办公地点:明远楼337室

    附件:

    附件1教育部“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启动经费申请书

    附件2“春晖计划”科研合作项目申报基本信息登记表

    科学技术处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