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昆明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161号),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在全国18个考点同时进行,现将昆明考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0日至7月3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内的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云南省知识产权局指定地点接受查验。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材料查验及查验时间

    (一)首次报名人员

    对于2011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二)再次报名人员

    对于2009年、2010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四)查验时间、地点

    查验时间:6月27日至7月15日。其中7月2日至10日集中查验,其它时间请电预约(预约电话:0871-5192740)

    查验地点:昆明市学府路253号,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3号楼4楼云南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五、考试报名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文件规定,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代收每科20元的考务费,其它费用由省知识产权局补贴。以上考试报名费用在查验原件时缴纳。

    六、考试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5日至6日;

    地点:昆明市学府路253号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

    七、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下午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八、准考证发放

    经查验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当场打印并发放准考证主证。报考人员还应于考前一个月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系统打印准考证副证。

    九、考前培训及学习资料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将于今年9月初在昆明举办全省百名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暨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培训班的具体信息将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

    有关学习资料可到昆明市新闻路348号图书批发市场4楼新知图书城设立的专柜购买。

    十、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密码三项将作为登录考试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注册后将不能修改。

    2.考点选定后不能更改。

    3.报名前,须准备好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照片电子件。以上材料的电子件格式可以是jpg、gif、bmp,届时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电子件。

    4.允许报考的理工科专业范围可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一栏内的“大学理工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

    “同等学历”是指通过自考、成教、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的理工科专业学历。

    5.考生应在各期限内完成相应事项,期满会自动关闭。

    未在报名期限内查验原件和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考试系统将按报名未通过处理。

    考务咨询: 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刘 松

    电 话:0871-3186485

    报名及材料查验咨询:

    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 王鹏飞

    电 话:0871-5192740

    传 真:0871-5103103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