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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填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5 点击数量:

        

各有关单位:

据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我处对国家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项目报告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填报

关于2011年的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国家基金委已将相关通知发送到各位负责人电子邮箱中,请各位国家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名单见附件)抓紧时间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各位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1月5日前由系统提交电子文件,经科技处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项目负责人方可打印与所提交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二份(必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二颗订书针左侧装订)交科技处统一盖章后报送国家自然基金委。

2.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应在线填报。

二、项目结题申报

请2011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于2012年2月15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等科技处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打印内容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结题报告一式二份(必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二颗订书针左侧装订),于2月15—17日交到科技处224办公室。

填报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报告中审计和财务处的公章和部门负责人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审计处和财务处办理,财务处和审计处章盖完后的纸质原件交科技处统一盖校章后上报。

2.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2012年申请限项范围,同时基金委还将按《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3.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应列入。

4.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应在线填报。

联系人:邓红英     电 话:5033825     地  址:映秋院224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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