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扩大我省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深度与广度,
2012
年科技厅出台了《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云府登
946
号,见附件
1
),并随后启动了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目前,已认定有
32
家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其中,国际技术转移中心
1
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11
家、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园
6
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14
家(详情见附件
2
)。
一、申报条件
省国合基地分为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园(基地)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五种类型。鉴于我校主要涉及“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类别的申报,以下仅就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申报条件做出说明,其他四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申报条件请参阅《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是依托云南省具有高水平科技研发能力的机构,旨在推进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合作共建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国外开展高水平合作研发的条件、人才和经验。
(二)承担过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并通过联合研究,开发出
2
项以上新技术或者新产品。
(三)与世界著名的科研院所、大学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有条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滇开展合作研发。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者产品,核心技术或者产品获得
3
件(项)以上国家知识产权授权(认证),或者
2
项以上研发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五)拥有国家或者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者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并具有国际化发展布局和能力的,可以获得优先认定。
二、支持方式
对获得认定的省国合基地一次性给予经费补助
3
0
~
50
万元。除获得经费资助外还包括其他支持方式,具体参见《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第四章“支撑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时请认真对照《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3
),并备齐有关附件材料。
请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
(星期五)之前将《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附电子版)一式
11
份报送科技处。所有材料要求
A4
幅面、双面印刷。
联系人:张林艳、唐运璇
地
点:
映秋院
226
室
电
话:
6
503 1411 Email
:
zhangly@ynu.edu.cn
科技处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附件
1
:《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云府登
946
号)
附件
2
: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名单
附件
3
: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格式)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