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呈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文件《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4
年度呈贡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呈科信发
[2014]1
号),
2014
年度呈贡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领域
重点资助生物医药产业、信息产业、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旅游文化产业、医疗卫生与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建设、公共安全、文化教育、资源保护、科技强警等领域。
二、
计划类型
1.
国家创新性试点城市实施专项
2.
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专项
3.
科技富民强县计划
4.
科技惠民计划
三、
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呈贡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在呈贡区注册纳税并运营
1
年以上;
(2)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
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4)
申报单位须是项目的直接研发者、产权拥有者或拥有合法授权的产权使用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5)
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队伍、经济能力和相关研究条件;
(6)
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7)
正在实施呈贡区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
2.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2)
必须符合区科信局当年发布的《呈贡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所确定的申报方向;
(3)
项目已经开展或完成前期研究工作,且取得阶段性成果,能够对申报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4)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需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组织能力和专业经历及背景;
(5)
项目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手续完备,无权属纠纷;
(6)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
1
至
2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
(7)
项目需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申报材料
1.
呈贡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
项目可行性报告;
3.
推荐部门意见;
4.
附件(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完税发票等);
5.
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资料、报告等。
五、
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2014
年
4
月
20
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科技处,同时附相应材料的电子版。
联系人:孙正宝
地点:映秋院
224
办公室
电话:
0871-65033825 E- mail: zbsun@ynu.edu.cn
附件:呈贡区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