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征求科技厅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意向的通知
来源:发文时间:2015-04-07
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推动我校申报科技厅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今面向全校征求2015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意向。根据申报意向统计情况,我处拟邀请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到我校,就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运行、考核等召开培训会。另,附上2015年度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安排,以便参阅!
联系人:张林艳 地 点: 映秋院2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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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安排
一、选题重点
2015年,科技厅拟在矿冶与新材料、农业、生物与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云南省重点领域布局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家投入不少于150万元建设经费。目前,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认定103家(清单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符合《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附件2)的要求,拟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具备以下条件:
——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省内领先水平,对行业科技进步的带动作用明显。
——云南省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迫切,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必要性强,相同领域无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
——已建工程技术研发平台设施完备,具备中间试验条件。
——获发明专利、行业或国家标准(含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2项以上。
——有专业研发机构和专业研发团队,研发团队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有行业(重点领域)领军人才,核心研发人员15人以上。
——有健全的运行机制、研发创新管理制度及经费投入制度。研究开发经费占依托单位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及以上,中心建设和发展经费有制度保障。
——科技成果转化率高,对行业、产业发展贡献大,经济效益显著。
——未来三年拟建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平台建设内容及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明确,措施具体。
三、认定方式
今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采取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运作方式。
附件1、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附件2、《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
科技处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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