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重大专项的通知
来源:发文时间:2015-03-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5]10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项目情况
(1) 项目类别:云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重大专项。
(2) 资助范围: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特别注重项目的应用性、创新性和成果的转化性。
(3) 资助经费:每项由省财政厅资助10万元,项目依托单位按照1:1匹配10万元,共计20万元。
(4) 研究期限:项目从立项之日起,1.5-2年内结题。
2. 申报条件
(1) 申报者须为我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院校联合申报、联合攻关。
(2) 所申报项目可通过产学研的方式对成果进行转化,具备产业化的特点。
(3)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a.项目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b.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等资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c.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者参与他人主持的在研项目累计达2项以上者(含2项)。
3. 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同时报送《201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汇总表附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
4. 申报名额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指标见下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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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项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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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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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项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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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含重点实验室、微生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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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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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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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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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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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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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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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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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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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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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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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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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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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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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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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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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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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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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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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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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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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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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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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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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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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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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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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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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传达申报通知、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且具备竞争力的项目申报、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所有提交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后,最终上报教育厅3项(正式申报时,每项需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十一份(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
联系人:何晓丽 地 点:映秋院224办公室
电 话:0871-65033825 E- mail: hexiaoli@y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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