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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关于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点击数量:

科学技术处关于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来源:发文时间:2016-04-08
 
各院、各单位: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由于申报系统和申报内容有较大变化,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具体要求及推荐工作手册(详见附件);
2. 申报奖励类别分为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技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3.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要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获取成果登记号。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成果登记纸质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55日。
4. 2016年4月7后可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点击进入“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服务平台”填写推荐书(需提前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获取推荐号和校验码);
5. 各项目申报者于2016510日前将申报的公示材料交科技处(公示内容详见工作手册193页,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公示要求),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申报。
6. 电子版推荐材料最终网络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518日;
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520日,需提交推荐书一式3套(含2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7. 所有成果期限要求实际应用2年以上(自然科学奖主要论著必须是201461日以前公开发表);
8. 所有申报项目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必须经有正式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
9.请申报者及时与科技处联系,以免错过申报时间。
 
联系人:吴老师 /陶老师  
  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35办公室
  话:65033827
电子邮箱:wqwu@ynu.edu.cn/qstao@ynu.edu.cn或办公网账号
 
附件:1.教育部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知
      2.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3. 2016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