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参加第二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的通知
来源:发文时间:2016-05-20
各学院、研究院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示精神,云南省科技厅联合相关部门,举办“第二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参赛条件
本次大赛分团队组、企业组(成长组、初创组)、命题创新组3类进行。其中企业组和命题创新组参赛主体为企业,我校师生可参与团队组的竞赛。
进入决赛的团队组按排序的10%、20%、3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在晋级决赛的企业和团队中根据条件择优推荐“一带一路”特别奖。团队组具体参赛条件为:
1. 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团队、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 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 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或企业,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获奖团队支持政策
1.获得一、二、三等奖名次的团队可获得创新创业扶持。
2.获奖团队创办的企业通过备案的方式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3.获奖团队优先落户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园区,园区将协助申请享受相关创新创业政策。
4.优先向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5.获奖团队可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
6.获奖团队可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培训。
7. 获奖创新团队(一、二、三等奖)申报省创新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8.获奖团队在一年内落地云南创办企业的可列入省科技计划支持,一、二、三等奖均可获得1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9.设立“一带一路”特别奖,针对参加大赛的南亚、东南亚国家留学生创业团队和企业,协助落户创新创业园区,给予5-10万元国际合作科技经费支持,并积极推荐申报科技部“亚非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
10.推荐到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并获奖的团队和企业享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各项支持政策。
拟参加本次大赛的师生请于6月3日前将参赛项目报到科技处。
联系人:李亮
地点:明远楼335
联系电话:65033769
科技处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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