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科技处转发关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 浏览次数:

    科技处转发关于《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发文时间:2016-05-11

     

    各有关学院:
    现收到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我校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范围。
    从事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电工器 材及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光伏制造业,医药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业,家电业,纺织业,包装印刷业,橡胶业,塑料业,日化业,工艺美术品业,电子信息等专业技术人员。
    2、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中级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其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从事职称相关岗位工作满8;
    3)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技术审查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4)没有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3、提交的材料
    1)《云南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
    2)候选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候选人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候选人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未取得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可不准备该项材料)
    4、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自行推荐,并请各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云南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及汇总表(附件2),填写完整之后把电子表格发到科技处陶乔双的办公系统账户,或者发到我的邮箱。
    特别提醒,推荐表由科技处统一盖校章,除了要求提供的推荐材料(推荐表、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复印件),还需要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和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原件以供省工信委查验。
    已经获得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聘书的专家不再重复推荐。
    以上材料请在513日中午12点前交到科技处,科技处统一盖章后上报,逾期不候!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乔双
    联系电话:65033827
    E-mail: qstao@qq.com
    材料提交地点:呈贡校区明远楼335
     
    附件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云南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附件2:云南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及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