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5-2016
学年理(工)科类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已经开始,2016年启用文理科共用的新科研管理系统,目前正在调试,暂时使用文科科研系统进行登记。登记的科研成果将作为科研工作量及科研绩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次成果登记工作。现将2015-2016学年理(工)类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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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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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0日—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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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完成科研成果的在线登记,同时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接收和审核登记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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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21日—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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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的全部成果资料,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同成果登记材料一并交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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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科技处复查、审核各单位汇总的成果材料,并计算奖励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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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20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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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相关部门复核最终数据并上报学校进行科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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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果登记范围:
1
、以云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出版)时间在2015年9月1日—2016年9月30日间,且未登记过的论文、论著。
2015
年度中国信息技术研究所检索到的三大收录论文在10月13日将放到科研系统里,不用重复登记,请各位老师用“论文认领”功能及时认领,补全相关信息,并作为今年科研绩效奖励的依据。
2
、以云南大学为专利(著作)权人的2015年9月1日—2016年9月30日间,已获授权且
未登记过的各类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3
、由政府颁发的各级科技奖项(教学类的奖励不属于登记范畴);
4
、项目暂时不登记,由各分管项目的老师负责提供。
5
、不能提供正式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而仅有用稿或刊用通知者不予登记。
6
、为保证成果登记质量,避免重复登记,
多名作者共同完成的成果,如果第一作者为教职工,由第一作者进行登记,若第一作者为学生的,由通讯作者进行登记,不得出现多人重复登记。
三、成果登记方法:
本
次
科研成果依然
实行网络在线申报,个人、单位申报
步骤如下
:
1
、个人登记步骤
教师用户进入系统后,根据成果类型点击相应栏目,论文著作点击科研成果栏目,学科门类选择“科技类”,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点击知识产权栏目
-->
点击新增相应成果
-->
按照要求填写内容-->点击“保存”按钮 --> 点击“返回列表”--> 点击数据列表中的“题目”一列 --> 点击右上角“打印”按钮,生成成果申报《信息表》。
2
、单位审核步骤
(1)、审核步骤:主管科研副院长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单击左侧菜单科研成果 -->选择“论文成果”或“著作成果”等各级功能菜单,右侧出现相应列表界面 --> 进入对教师上报的各类科研成果的审核,点击右边操作栏的“审核”按钮 --> 核对信息无误后,选择“机构通过”或“机构不通过”按钮,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2)、导出本单位申报数据:点击左边栏“科研成果” --> 选择“论文成果”或“著作成果”等各类成果形式栏按钮 --> 点击右上角“导出”按钮 --> 在“导出EXCEL数据”界面中,点击“添加所选”按钮,按下面统一格式要求选择可选字段,再点击“提交”按钮,保存“另存为对话框”,打印本单位《2016年成果信息一览表》。
各院、单位导出《2016年成果信息一览表》格式须统一按如下顺序排列汇总:
所属单位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 论文、著作题目 —— 刊物、著作类型 ——一级学科 ——字数 —— 发表刊物/论文集、出版单位 —— 发表/出版时间—— 项目来源。
四、报送要求:
1
、每位教师在科研管理系统登记成果后,须提交该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审核,科研秘书将符合登记条件的成果从科研系统导出,根据论文(中英文论文要分别做汇总表),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科技奖励等成果类型分别整理汇总,并打印出相应的成果汇总表。
2
、
各院、各单位必须使用由管理系统内导出的数据对各类成果进行汇总,生成统一格式的汇总表后由科研秘书打印成纸质材料经主管科研的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科技处
。
3
、科技处接收的纸质材料包括:各类成果汇总表一式二份,学术著作类成果原件一式一份,其余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中文论文包括期刊封面、
所在目录页、
全文及版权页
,英文论文提交正文首页)
。
4
、鉴于离退休教师和学生的特殊情况,各院、各单位的离退休教师和学生可以用《
云南大学退休教师和学生成果登记表
》进行成果登记,之后把登记表和申报材料交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在收齐申报材料后用《
云南大学退休教师和学生成果汇总表
》汇总后统一上报。
五、注意事项:
1
、建议用IE8.0及以上浏览器申报。
2
、各院、各单位的成果录入工作由本单位安排,应及时通知每一位教师,以免遗漏。机关纯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可以自己进入系统进行录入。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工作,以免系统到期自动关闭,影响申报。
3
、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出现成果作者在校内不同单位重复申报。在职攻读学位的校内教职工,须选择以教师身份或学生身份申报,不得以双重身份重复申报。
4
、在成果录入中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录入过程中要根据成果原件信息和系统要求录入每个字段,以保证每项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
2015
年8月31日以前未登记的成果可以补登到科研管理系统,但不作为奖励审核的依据。
6
、申报者所有上报材料将存档备案,不再退还。
7
、
若有机构调整的单位或个人,请及时更新信息,否则没有相应功能。
8、为保证学校2016年科技统计及科技成果奖励的审核、汇总和兑现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教师科研人员的利益,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于成果登记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前报送所有成果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乔双 电话:65033827 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35
邮箱:qstao@qq.com
技术咨询:唐运璇 电话:65031411 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37
何瓦特 电话:65032648 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339
科研管理系统咨询QQ群: 256595272
科学技术处
2016
年10月10日